各校区、各部门、各专业院系:
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 2019 年全市学生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活动的通知(京教策《2019》4 号)精神,现征集“我与宪法”微视频:
一、作品主题
本次征集活动主题为“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我的祖国”,
旨在大力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内容、主要精神、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,宣传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就。
二、作品内容
1.具有思想性。作品创作要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彰显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,可阐述法治社会公平与正义、权利与义务关系,倡导公序良俗,传递社会正能量;也可挖掘中华传统文化中讲仁爱、重民本、守诚信、崇正义的思想内涵,传播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。
2.聚焦宪法法律。作品要立足普及法律知识,传播法治理念,弘扬法治精神,展现青少年学生、教师对宪法和中国
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准确理解。突出宪法学习重点,关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》的宣传和解读。鼓励师生挖掘学习生活、学校管理、教育教学涉法问题,聚焦改革开放、社会关切、群众期盼的社会涉法热点,还可围绕推进法治政府、社会管理、城市建设涉法难点等方面进行创编。
3.具有艺术性。作品选题要以小见大,情节构思合理、巧妙,人物塑造有血有肉,拍摄、剪辑方式新颖,作品富有感染力,做到具体化、形象化、生活化。作品主题要积极向上、与时俱进,避免概念化、说教式表现手法,展现首都师生卓越的创造能力、审美能力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精神风貌。
三、作品形式
微视频类:包括微电影、公益广告、动漫、工作纪实展示等形式。微电影作品每部时长不得超过 5 分钟,公益广告作品每部时长不得超过 1 分钟,动漫、纪实等其它形式作品每部时长不得超过 3 分钟,所有形式的作品格式为 mp4,尺寸最低为 1280*720,为确保后期展映质量,请保留高质量源片及相关素材。
四、作品提交
1、 微视频表演类作品片头须标注作品名称、报送学校及导演、编剧、演员等人员信息。平面设计类作品须以“作
品名称+报送学校+作者姓名”作为文件名。
2、提交作品中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、任何外部链接等与作品编创、展示无关的内容。
五、其他说明
1.作品须原创,主创人员应为本校在校师生。凡涉及抄
袭等侵权行为,一经确认,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,该作品报送学校取消优秀组织奖参评资格,并由该作品作者承担相关责任。
2.提交作品具有排他的独立版权,主办方享有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使用、改编、再创作、部分采用作品等权利。请作者自行保留底稿,所有提交作品恕不退还。
六、报送要求
请各院、系、部门于 8 月 1 日前将作品报送至宣传中心邮箱 [email protected]。邮件主题为“部门+作者姓名+ “我与宪法”微视频投稿”。
联系人:萧俊超,电话:69243164-81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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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处、宣传中心
2019 年 6 月 26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