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校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需定期清查的要求,2022年度上半年的资产清查工作定于2022年3月1日至3月30日进行,请各部门认真完成资产清查、核实工作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资产清查范围
清查的范围是资产库中在账的全部资产(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)
二、资产清查工作具体步骤(详见附件)
2、选择资产清查模块,进行资产核查;
3、打印已清查资产表,部门签字,提交至资产管理处。
三、其他事项
1、请每一位教职工按照要求对名下资产认真核查,确保资产实物和卡片信息一一对应,如需调整,请按照2021年9月7日下发的《关于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平台运行及操作的通知》要求进行变更申请;
如需报废,请按照2022年1月4日下发《关于2022年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开展的通知》要求进行报废申请。
2、请各部门于2022年3月30日15:00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资产清查表。
备注:联系人: 马丽娟 于若愚 69241644—8029(大兴校区);
李琳 17701081670(海淀校区);
吕洋 1581002310(通州校区);
陈富强 67752290(劲松校区)
特此通知
资产管理处
2022年03月01日